羁押一年多身心受损 潘学明被诬判三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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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圆明网】大连市甘井子区64岁的法轮功学员潘学明女士遭绑架关押十九个多月,身心严重受损,肺部呼吸困难,在不适合羁押的情况下,遭高新园区法院诬判三年。

因身体状况,监狱不收,潘学明至今仍被非法羁押在大连姚家看守所。

大连市政法委、六一零借口“七十年大庆”维稳,操控国保大队等长期非法对法轮功学员监视、监听、跟踪,于二零一九年七月十日绑架了至少七位法轮功学员。当天早晨,潘学明在家中被凌水派出所警察绑架、非法抄家,抢劫走电脑、打印机、大法书籍和大法师父法像。

潘学明等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姚家看守所非法关押。潘学明被关在看守所4-12监室,吃喝拉撒睡都在监室,又赶上疫情,家人不能存衣物,生活上有很多不便,身心极度受损。

身陷囹圄,暗无天日的铁窗生活,加之办案人员的刑讯逼供,导致潘学明身体出现严重病业状态,经常咳嗽,肺部呼吸困难。

在不适合羁押的情况下,高新园区法院仍受命于政法委,诬判潘学明三年。

凌水派出所
任姓警察:19984103031(参与迫害)
大连市公安局高新园区分局
地址: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小平岛路149号,邮编:116031
高新分局前台:0411-88053715
高新分局传真/电话:0411-84790464
副局长杨业海:13942062002
高新分局国保大队李伟:0411-88053760、0411-84457603
信访科(领导闫开,警察王全):0411-8497935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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